人身自由权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权主要是包含五个方面:生命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苏州律师提醒您要能够判断出来这五个方面都是属于人身自由权的范畴。
苏州律师咨询告诉您生命权,在《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价值上是充分尊重和保障生命权的,所以生命权属于广义上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这里我们需要重点把握逮捕公民的法定程序,决定机关和执行机关分别是谁。人格尊严不搜侵犯,禁止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和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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